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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区智能公交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行业管理科学化--建成有效的行业管理系统,掌握公交营运数据和服务质量的第一手资料,提高行业管理部门的服务能力,为开展公交规划、线网优化、日常考核以及政策研究等提供决策依据。

  三、实施计划

  公交智能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按照“政府推动、统一标准、分级实施、分块建设、分步推进”的原则,通过政府、企业、市场三方相结合的运作模式组织实施。具体推进工作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系统招标、开发阶段(2009年11月底前)

  1.制定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实施意见,成立工作小组;

  2.完成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落实建设资金;

  3.完成中心平台的招投标工作;

  4.完成系统开发和分系统的招标工作。

  (二)试运行阶段(2009年12月)

  1.各公交企业分别各确定1-4条公交线路作为试点;

  2.建设一批电子站牌,并在火车站和商业大厦各建设1个出行信息查询触摸屏点;

  3.根据试运行情况对系统进行完善。

  (三)全面推广应用阶段(2010年)

  在市区主要公交线路上全面应用智能公交系统。

  四、政策措施

  (一)智能公交系统行业管理中心平台由政府建设运营,运行和维护费用按市有关规定统筹解决;

  (二)智能公交系统公交企业管理分平台建设和运营费用由公交企业各自承担,对按时、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政府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三)公交车辆车载智能化设备和营运费用由公交企业负责,政府原则上按不超过2500元/辆标准给予补贴;

  (四)智能公交系统场站企业管理分平台、电子站牌、出行信息查询触摸屏由交通场站公司统一建设、统一共享使用、统一发布站牌信息,政府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贴;

  (五)新区公交公司的智能公交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营费用,由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把智能公交系统建设作为优先发展公交的一项主要内容,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重要项目,切实抓好落实。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智能公交系统建设的领导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各公交企业和场站企业要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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