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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9年中山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打造产业发展支撑平台。
  鼓励镇区结合自身优势规划不同产业形态的服务业集聚区,选择一批产业形态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服务业集聚区纳入市镇(区)共建予以重点推进,努力将其建设成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支撑平台,辐射带动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年内重点加快建设东区中心商务区、小榄商务集聚区、火炬区商务集聚区、西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石岐区“三旧”改造试验区、轻轨站场经济区。编制全市服务业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全市服务业集聚区错位有序发展。
  (四)引导服务业创新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实施服务业品牌和标准化战略。贯彻《关于促进我市服务业品牌建设的意见》(中府办〔2008〕27号),开展市级十大服务业品牌认定,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服务商标,积极培育省和国家服务业名牌名标,鼓励企业争取国家、省综合性行业性品牌和专业资质认定认证。出台《关于促进中山市标准化工作意见》,重点推进物流、商贸餐饮、房地产、旅游、金融、商务服务、社区服务等行业标准化建设,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服务业标准制订、修订工作,争取国家、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2、加强服务业人才支撑。调整全市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适当增加服务业专业比例;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行业协会与服务业企业共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职教机构合作办学,支持服务业职业资格认证组织来中山创办、合办培训认证机构,加强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技术培训;积极引进各类服务业高端人才。
  3、创新服务业组织结构。鼓励服务企业实行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和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加快在重点服务业领域发展一批标志性的、在国内外市场有影响力的服务业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一批面向“三农”、中小企业的服务业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借鉴国内外产业联盟发展的成功经验,探索中山服务业产业联盟的类型和运作机制,构建各行业内部企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网络。
  4、鼓励服务领域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服务业服务创新与产品创新争取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鼓励服务企业争取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创意设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具有高新技术成分的服务业领域加快培育发展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支持产学研联盟研究开发服务业共性和关键技术,提升服务业领域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能力。引导推进总部经济、创意经济、网络经济、会展经济、商务经济和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商务旅游等服务业新业态发展。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商业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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