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房山区、门头沟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京煤集团公司,各煤矿企业:
“十一”将至,新中国即将迎来60周年国庆,同时也将迎来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中秋节,为切实做好本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定和谐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煤矿生产管理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北京市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意见》要求,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加强井下生产现场盯岗工作。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冒顶、片帮、透水、通风、运输和机电等事故灾害的防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和井下通风设施,加强工作面顶板和支护管理,支护质量和规格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
节日期间,煤矿企业应尽可能安排停产检修。停产检修的煤矿应保持风机正常运转,确保通风设施完好有效,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
节后复工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煤矿火工品管理
要进一步加强对雷管、炸药等火工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存贮和使用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各煤矿企业使用火工品,要严格执行“领、用、交”三对口,确保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