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卫生、教育、旅游、经委等部门要抓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全力减少疫情危害。要加强学校等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监测,严防疫病蔓延和扩散。完善和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做好大规模救治患者的预案和准备。加强疫苗及抗病毒药物储备,积极稳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帮助公众了解、掌握防控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预防意识和能力。同时,抓好菌痢、感染性腹泻等夏秋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卫生、食品药监、工商、质监、畜牧食品、水产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农家乐、农村集体聚餐、流动供餐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小餐饮经营单位等重点目标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对食品和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八)危险品安全。安监、公安、国防科工办等部门要加强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安全防范,继续抓好整顿、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的企业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品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认真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九)供电供水安全。电监、安监、经委、供电等部门要加强重要场所和人口密集公共场所供用电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做好应急电源管理和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人员准备和应急物资准备,防范供电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建设、水利部门要加强供水管网检修和储水监测,确保供水和饮水安全。
三、全面检查,切实整改
各地、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查清安全隐患,查清危险源;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专项检查,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安全措施落实;各地政府要重点督查,特别要加大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区域和行业的督查力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发现的问题采用“发点球”的方式,落实责任、限期整改,确保防患于未然。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严格监管,实施行业有效指导,强化社会监督,把责任主体的自我约束与主管部门的管理督查结合起来,形成维护公共安全的长效机制。严肃法纪,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共安全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员工。对公共安全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和告诫,对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或应急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的,要严肃依法处理,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