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公共安全工作的通知
(2009年9月11日 川府发电[2009]5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近来,我省先后发生了成都“6·5”公交车纵火案、康定“7·23”泥石流灾害、甲型H1N1流感疫情、双流机场突发大面积停电等重特大突发事件和一些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安全形势严峻。这反映出当前公共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领导对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制度缺失或是制度落实不到位,责任主体不尽职甚至失职,一些安全设施不健全甚至缺失,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总体上还不强,部分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甚至渎职。当前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典将至,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公共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克服灾后恢复重建给我省公共安全工作带来的特殊压力,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2009年国庆节前后公共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体到位
各地、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作为公共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公共安全管理职责,深入一线检查落实各项公共安全工作。公共安全工作主管部门和各专业部门要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检查和指导,认真研究解决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排查和化解各类公共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增强基层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把握重点,落实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制度,强化措施,加强力量组织和物资保障,完善应急预案,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公共安全工作。
(一)交通安全。交通、铁路、民航、水运、公安等部门要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和分析,制订周密的节日运输方案,及时疏散客流。加强对运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做好交通工具检修工作,严禁带病运营。加强路面巡查,严厉打击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道路障碍和安全隐患。严格落实水上安全制度,重点整治船舶非法载客,严格执行救生衣管理制度。加强车站、码头、机场管理,强化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平稳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