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投向上优先满足轻工业技术升级和并购重组的资金需求。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基本面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轻工企业给予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产业转移的信贷产品和审贷模式,探索多种抵押担保方式,加大对产业转移的信贷支持。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缓解中小轻工企业融资困难。
(三)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建立轻工企业产品出口绿色通道,在检验检疫、报关通关、信贷保险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利用省外贸发展促进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重点轻工企业产品出口。探索建立促进轻工产品出口补贴机制,鼓励当地政府对产业转移的轻工企业出口产品所增加的物流成本差额部分给予适当补贴。
(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将重大轻工业规划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实行联审联批制度,加快前期工作进程,协调落实建设条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积极争取国家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统筹运用省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支持轻工业重大项目建设。对符合轻工业技术进步目录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并给予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
(五)促进产业加快转移
分行业研究制定我省承接轻工业产业转移的扶持政策,支持采取资源整合、项目分税、异地托管、合作共建等方式,吸引发达地区链式或集群式产业转移。鼓励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引进的重大项目利用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给予奖励。结合全省产业集聚区规划布局,重点选择30个左右轻工产业集聚区,集中要素资源,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标准化厂房建设,提升产业转移承接能力。
(六)加强人力资源保障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选拔机制,培养和引进轻工行业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建立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返还机制。
加大对优秀人才的激励措施,鼓励轻工业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参与科技成果研发和产业化。依托轻工业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采用校企联合、订单培训等形式提高职工技能水平,提高高级熟练技工比重。
附件:
1.有关工作部门分工安排
2.河南省轻工业技术进步目录
附件1
有关工作部门分工安排
序号
| 专 项 工 作
| 牵头单位
| 参 加 单 位
|
1
| 落实国家提高轻工产品出口
退税率、促进家电下乡等财
税政策,制定我省配套政策
| 省财政厅
| 省国税局、地税局、商务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
2
| 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
企业淘汰制浆、造纸、皮革
等落后产能进行补贴
| 省财政厅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3
| 统筹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和运
用省专项资金,推动轻工业
结构升级
| 省发改委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
4
| 对节能减排、环保产品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