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荐优秀书刊影视音像作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向广大青少年学生推荐优秀书籍、刊物和影视作品。开展读书、征文、观感等活动,丰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课余生活。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我市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这一有利契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校外教育活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3月初)为启动阶段。
要迅速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此项工作组织机构,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排查,找准问题,全面启动各项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吉林市教育局校外办。
第二阶段(3月中旬--7月末)开展教育活动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统一部署,有效推进。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在积极开展教育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8月初--9月末)总结督查阶段。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形成书面材料,并于8月20日前上报吉林市教育局校外办。为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提供依据。同时,各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文明委、省文明委督查的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一项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光荣而艰巨的工作,也是关乎教育的大事。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工作。为保证此项工作收到预期效果,吉林市教育局成立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海波
副组长:宋 彬
刘 欣
成 员:陆小龙、张子茜、孙 影
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在校外办(联系电2056020),负责活动联系沟通。
2、健全机制,强化协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及时上报信息。市教育局校外办将及时做好信息通报,并将信息整合上报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办公室,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