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断拓展境外投资合作的领域和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资源项目合作开发,重点推动铁矿石、煤炭、木材、有色金属等领域的投资合作。支持企业建立境外销售公司、产品展示中心、品牌专卖店和售后服务网络等,形成稳定、畅通的产品出口渠道。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加强国际技术、信息和人才交流。不断创新境外投资方式,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并购、参股、合资合作、境外上市等。
4.提升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综合效益。重点开拓发达国家劳务市场和技术含量高、收入高的工种行业,强化对外劳务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支持我省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总承包业务,推进企业跨行业、跨地区重组,形成更有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八)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
1.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利用我省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按照分类培养、整体推进的原则,着力加强外经贸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外经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适应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的国际化人才队伍。依托“千名苏商海外培训工程”、“百名现代服务业人才出国(境)培训计划”,加强对外经贸从业人员的培训。继续加强与港澳台、新加坡、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培训,推进各类大专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引进境外培训机构,提高培养能力和水平。建设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更多服务外包人才。
2.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江苏开放型经济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制订和实施吸引外经贸优秀人才来江苏工作规划。抢抓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引智工作的新机遇,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与驻外机构、境外高校、研发机构等的合作,定期在境外举办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活动。依托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类孵化器等载体,引进创新创业人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交流合作等平台,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学技术领军人才,适应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的紧缺人才,熟悉国际经贸法规和经济运行规律的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实施“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江苏省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落实海外人才引进各项政策保障措施,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四、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
江苏外经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充分认识《纲要》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保证顺利实施。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纲要》的实施。省政府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委员会、商务厅、环保厅、外办、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旅游局、物价局、台办、侨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外汇管理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省贸促会、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南京分行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研究协调解决涉及全省外经贸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外经贸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的监测分析。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对出台的外经贸政策进行评估,提出完善意见。协调组织省级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的相关工作,协调应对国际贸易争端。完善外经贸绩效评价体系,引导各地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