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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惠州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严格经费预算和审核。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对今年拟举办的各种晚会、展览、庆典、论坛活动经费做好预算安排,确保经费预算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半。同时,要对每次举办的晚会、展览、庆典、论坛活动进行严格审核。
  (3)建立报批制度。市、县(区)纪委(监察局)协同财政部门制定晚会、展览、庆典、论坛活动联审报备制度。市直党政机关举办的晚会、展览、庆典、论坛活动,举办单位必须向市委、市政府申报。财政部门进行经费预算的同时,必须同时报市党廉办审核。以市或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名义举办的项目要报上一级党廉办审批。
  (4)制定全市性晚会、展览、庆典、论坛、会议的操作办法。规范报批程序、经费标准、参会人员和邀请对象。
  (5)制定规范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制度规定。
  (七)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
  自中办发〔2009〕11号文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
  1、责任单位:市、县(区)发改部门负责,财政局配合。
  2、工作措施和要求:
  (1)暂停审批新建办公楼项目。自中办发〔2009〕11号文下发之日起到2010年底,发改部门要暂停审批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
  (2)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上半年,由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联合对经批准已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3)建立联审制度。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制定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联审制度,严格审核,关口前移。
  (八)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零增长的要求,严禁乱发补贴津贴,严格预算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的基础上降低5%;各地、各单位的会议和文件要比2008年减少四分之一。
  1、责任单位: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单位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
  2、工作措施和要求:
  (1)节约用电。机关办公室白天要尽量不开或少开灯;机关办公人员要做到“人走灯灭”;夏季使用空调温度要控制在摄氏26度以上,调低出风量;下班前要关闭设备电源总开关,做到“人走机关”。
  (2)节约用水。开水房、洗手间要杜绝“长流水”,随用随关;办公大楼各种供水设备要加强维护,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
  (3)节约用纸。实行双面打印、复印文件;充分利用网络办公、网上审批、电子邮箱传输非机密文件,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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