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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惠州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惠州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通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惠市委办〔2009〕23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市纪委、监察局《惠州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通知的实施意见》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14日

惠州市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精神,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9〕36号)要求,实现上述通知提出的三严禁五严格一加强等九条要求(以下称“九条要求”)的工作目标,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观念,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九条要求”,积极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促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
  二、目标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2009年各地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1、责任单位:市、县(区)外事侨务部门负责,纪委(监察局)、组织、外经贸、财政等部门配合。
  2、工作措施和要求:
  (1)严格经费预算和审核。市、县(区)财政部门要重新调整200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确保200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加强对每批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审核,确保用最少的钱完成因公出国(境)任务。
  (2)实行因公出国(境)联审制度。因公出国(境)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每批出国(境)团组进行联审,严格控制没有明确任务、目的及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和培训,严格控制出访国家、人数和天数,严格政审工作。
  (3)严格证照管理。按照因公出国(境)证照管理的规定,严格实行出访领证、回来交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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