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河套灌区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从2009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套内五个旗县区各安排10万亩节水示范区,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中心,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切实改变示范区农业生产条件,实现主要渠道衬砌化、量水配水精确化、用水管理科学化、道路林网园田化、生产方式现代化、主要作物良种化的“六化”要求,把项目区建成高产、高效、优质的节水示范区和现代化农业样板区。

  现代农业节水示范区建设分三年完成,2009年完成总工程量的40%,2010年完成40%,2011年全面完成并组织验收。

  项目区建成后,示范区内斗(农)渠以上全部衬砌,水工建筑物进行更新改造;各级渠道量水设施配套,示范区全部实现土壤墒情监测预报,精量灌溉等各类实用型节水新技术得到全面推广;农民用水组织健全;用水配水科学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群众节水意识得到普遍提高;示范区内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亩均用水量净灌溉定额降到310立方米以下,节水率达到15%以上。

  示范区建成后,连片种植、覆膜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立体栽培等高效节水型农艺措施大面积推广,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粮食单产要达到500kg以上,单位水量产出提高10%。

  示范区建成后,基本达到渠、沟、田、林、路高标准“五配套”,渠沟道、水工建筑物完好率达到100%,林木建设覆盖率达到20%,田间道路完好率达到90%,田间工程达到土地平整,一亩两畦;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通畅,渠沟建筑物布局合理、状况良好、全面配套。

  三、具体措施

  ㈠加强领导,为节水示范区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建设节水示范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也是我市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为了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务局、交通局、林业局、农牧业局、科技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资源局的主要领导,各旗县区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各旗县区、各有关部门、项目区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上下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㈡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示范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要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落实,做到奖罚分明,最大限度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总的要求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旗县区政府负责示范区的确定,规划的编制,组织示范区群众投工投劳,地方匹配资金的筹集、使用,规范和完善群管组织建设,组织运行管理人员、用水户培训等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河灌总局负责全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项目区支以上(含支渠)渠道衬砌或整治、配套,相应建筑物更新改造,田间灌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提供技术服务;国土资源局、农业开发办要将改低及土地整理项目向节水示范区倾斜,配套做好斗渠(含斗渠)以下水利工程、畦田改造、土地平整等;农牧业局、科技局负责种植结构的调整、覆膜栽培、作物良种等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农艺节水技术服务;林业局负责林业建设和指导服务;交通局负责乡镇、村落间道路建设;河灌总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对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地方匹配资金到位情况、工程进度等进行监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