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穗字[2009]4号 2009年4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增强我市国民经济的综合实力,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国有经济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持,在我市基础产业和重要产业领域发挥着龙头带动作用;国有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之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其发展好坏直接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大胆实践,不断把国有企业改革推向深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较大进展。新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日趋规范;一批龙头骨干企业迅速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整体实力明显增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持续增长,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仍不尽合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有待深化,公司治理机制需要完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偏低,核心竞争力不够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尽完善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三)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以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公司治理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为抓手,以提高国有经济综合竞争力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进国有经济结构优化和国有企业重组,加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增强国有经济活力、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把广州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和全省“首善之区”作出新的贡献。
(四)主要目标。经过3年至5年的调整、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国有经济充满活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基本合理,国有资产主要集中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产业等重要行业及关键领域,集中于大型龙头骨干企业,国有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打造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优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