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区运管部门,各维修企业、维修协会:
现将《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
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
为落实《关于印发〈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交字[2007]92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维修市场竞争及退出机制,引导和促进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加强行业监管,经研究决定,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维修市场的监管职能,规范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周期、标准
今年是我市开展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第二年。为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今年对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考核,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摩托车维修企业由各辖区进行年度审验。考核周期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考核标准按《实施细则》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有效开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关小帆
副组长:曾进崧、沈保光
成 员:沈峰、陈光平、曾开、陈光明、陈建文、郭日光、张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沈保光兼办公室主任,成员:陈光明、陈建文、郭日光、张健、刘知鉴
各辖区根据情况成立相应考核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宣传和企业自评阶段。时间:4月5日至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