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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商务局的嘉奖令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商务局的嘉奖令
(周政【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二年来,市商务局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拓宽招商引资领域、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切实保证市场供应为工作重点,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取得优异成绩。2007年,被国家人事部、商务部授予“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40889万美元,同比增长68.4%,增幅居全省第四位;实际利用外资10577万美元,同比增长45.4%,增幅居全省第三位;新增省外资金项目180个,到位省外资金124.9亿元,同比增长35.5%;境外派出各类劳务人员790人,同比增长10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4亿元,同比增长23.3%,各项商务工作目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并荣获“全省商务工作先进单位”。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商务局予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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