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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


  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相关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市建设、规划、房管、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经贸、教育、监察、民政、交通、供电、通信、农业、水利、卫生、审计、残联、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县、乡两级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明确各级责任。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总责,各乡镇政府(街办)抓落实。各县市区长、开发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确定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目标和时限,将任务下达给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开发区,由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政府和街办,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定期督查调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年终检查考核。市政府从今年起将此项工作列为经济社会观摩点评重要内容,并进行立项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市建设局要会同市有关部门抓好督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达到施工条件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三)部门分工合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

  建设部门: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摸底、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

  规划部门:切实抓好三类规划编制。

  房管部门:负责确定房屋权属,依法进行房屋登记。发改部门: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负责财政资金安排,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

  经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

  监察部门:严格监督,及时查处违纪行为。

  民政部门: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特困家庭认定,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特困家庭的住房救助,搞好农村敬老院和福利院扩建,发动社会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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