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纠风办
参与单位: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厅、各参评单位
(二)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纪委
参与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区直机关工委、人大办公厅、政协办公厅、高级法院、检察院、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纠风办
(三)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创新和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方式。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巩固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及造成农民减产绝收的制假售假等问题要严格实行行政问责。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农牧厅
参与单位:监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审计厅、工商局、法制办、物价局
(四)以全面推行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继续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并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药品“三统一”的全过程监督。完善医药价格监管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完善医疗服务补偿机制,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卫生厅
参与单位:监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纠风办、食品药监局、招标局、物价局
(五)以深化和完善免费义务教育为重点,规范教育收费。
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项目和自治区确定的收费标准。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为名的违规收费问题,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