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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9年纳税服务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
  9、规范办税服务厅工作流程。在办税服务厅推行标准化服务,进一步明确岗位窗口设置和工作流程,健全服务制度,加强内部协作,开展文明高效办税、热情微笑服务,处处体现尊重和方便纳税人。对有特殊情况的纳税人或纳税人遇到特殊困难不能在正常工作日办理涉税事宜时,提供预约办理或根据其要求提供上门办税。
  10、加强办税服务厅资源配置。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加大对办税服务厅的基本建设投入。根据需要扩展办税空间,延伸服务领域,更新办税设备;合理配置叫号机、服务评价器等设施;设立咨询台、导税员,向纳税人免费提供办税示范表格、分类办税指南等资料。
  11、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评比。制定评定标准,通过明查暗访或调查走访纳税人等方式在全省组织争创、评选和表彰星级办税服务厅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
  12、探索在农村偏远地区推行“流动办税服务车”。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稳妥开展“流动办税服务车”服务,开展远程办公,“上门”办理税务登记、发售发票、征收税款等业务,解决部分农村边远地区办税难、买票难问题。
  13、继续在“简、放、提、优”等方面下工夫。进一步明确明确程序,简化办税手续、简并报送资料、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办税效率、优化服务手段,对减免税以及税前扣除等涉税审批和备案事项及时受理,限时办理。上级机关部署工作要统筹安排,增强计划性、协调性,便于基层执行,利于纳税人遵从。
  14、加强纳税咨询和办税辅导。纳税咨询和办税辅导是纳税人熟悉税收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税收知识、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举措。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实行规范的税法公告制度、召开政策宣讲会、开办政策辅导班、送政策上门等措施为纳税人无偿地提供咨询服务,让纳税人明白办税,增强纳税人适应税法的确定性;充分利用12366热线、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对基本的办税流程进行宣传辅导,对税收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解读,对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形成纳税咨询题库,以便于纳税人查阅参考。
  15、进一步完善涉税办理“一城通”业务。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充分实现纳税人在同一城区范围任意选择办税厅申报纳税和办理涉税业务,提升纳税服务精细化水平。
  16、加强国地税沟通协作。对新办登记要全面实行联合办证,能够相互委托代征的税款要实行委托代征,共同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开展税务稽查,加强双方的信息互通、共享。要按照政策规定合理划分企业所得税税源,做到不争管、不漏管,杜绝税源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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