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明确加强基层审计工作的目标任务。按照“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规范、基础扎实”的要求,尽快编制规划和工作方案,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审计建设。以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贯彻扩大内需政策为重点,加大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绩效审计工作力度;以审计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加强素质建设,提升审计质量和水平;以审计基础建设为抓手,改善基层审计工作条件,提升审计技术水平。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基层审计机关专项实施云南审计发展工程(以下简称“云审工程”),到2012年,全省县级审计机关基本实现审计队伍职业化、机关建设标准化、制度规范体系化、基础设施现代化。
二、突出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审计机关的作用
(四)加强财政和财政性资金审计。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增强预算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加大对财政预算资金、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外资金、政府非税收入等资金的监督力度,关注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预算分配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促使财政审计从以查错纠弊为主,向分析、评价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主转变。牢固树立财政审计一体化的新理念,不断完善预算执行审计中省、州(市)、县(市、区)审计机关共同参与的“一条线”审计新模式,力求形成财政审计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新格局。
(五)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把财政性和公共性资金投入的重点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计范围。认真执行省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建立起重大建设项目必审制度和跟踪审计制度,对投资多、影响大的重点项目,要前移审计关口,由单纯事后审计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跟踪审计。关注建设资金效益和工程质量,进一步规范投资和建设秩序,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加强对政府关注、社会关心、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核减不实费用,纠正违规问题,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六)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扩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大任中审计比重,把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可持续发展、关注民生、环境保护等内容纳入审计范围。积极探索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工作方针,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和探索建立对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合理安排审计项目数量,确保审计质量。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