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09年全市节能目标:全社会单位GDP能耗比2008年下降4.8%,完成“十一五”节能进度目标的80%以上。各县市区要在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同时,进度目标也要达到80%。
(三)市工业办会同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建立全市能源消费季报预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节能指标和能源数据分析,按季公告全市能源消费情况,督促各县市区统筹加强节能管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四)发布2008年全市单位GDP能耗以及2009年上半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公告。
(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任期内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根据《
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国家即将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尽快建立健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体系,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审批的前置条件,把好节能准入门槛关,从源头上杜绝能源浪费,遏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大力支持和发展低能耗、高效益的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和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四、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坚持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节能降耗的重要抓手,继续加大实施力度。全年计划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34万吨。其中礼泉县水泥厂拆除16万吨立窑生产线一条,三原秦威水泥厂拆除18万吨立窑生产线一条。市、县两级要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季度检查和报告制度,坚决完成省上下达我市“十一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任务。
五、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
抓紧抓好年消耗能源5000吨以上的67户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大对本区域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抓好辖区内能耗3000吨以上的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督促企业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节能规划,开展能源统计,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做好原始记录、基础台帐,定期报送上年度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
六、开展建筑、交通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全面加强节油节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