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推进工作的领导,成立兰州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商务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农牧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局、市盐务管理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全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实行属地化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机制,市级部门、单位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规划制定、业务指导、项目验收和督促检查,并按各自职能和管理权限做好服务工作,县区政府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
  市政府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目标任务下达各县区政府并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行考核奖励。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把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乡镇和行政村,根据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关于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切实抓好配送中心、农村便利超市、农资连锁超市、新农村商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改造工作,确保设施设备质量和销售商品质量、服务水平、标识管理达标,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领导有力,组织到位,工作落实。
  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以实际行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服务“三农”,重视和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做好日常工作的协调沟通。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主动解决,切实把“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扶持力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