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详见《宣城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要点》。
二、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1.对各县市区爱卫会:考核组织领导、经费投入、落实工作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附表1),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条例》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附表2)。
2.对各成员单位:考核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履行部门职责及落实市爱卫会各项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附表3)。
(二)考核方法
1.各县市区爱卫会和各成员单位于12月25日前完成自评及述职报告报市爱卫办。
2.市爱卫会将结合实际工作,组织考核组进行抽查考核。
4.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样、召开座谈会、现场问卷调查等方法进行。
(三)奖惩
对考核结果将进行等次评价,结果将通报全市。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存在突出问题的,要提交书面分析报告和整改意见。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要完整详实,评价要有事实依据;
2.考核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过程及结果的准确可信;
附表1.对各县市区爱卫会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考核操作表
附表2.对各县市区爱卫会各项重点工作方面的考核操作表
附表3.对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考核操作表
宣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制度(试行)
一、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一)明确目标。根据市爱卫会年初向各成员单位下达的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二)强化责任。市爱卫会对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实行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督查。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年度工作目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