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广播电视局、市消防支队、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遂宁办事处。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指示精神,在省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一级、二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直接领导、指挥、协调三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督导、支持各区、县实施四级(一般)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增援、配合。
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市农业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启动本预案后市政府应急办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职责: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区、县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防控处置方案及工作建议,为市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汇集、上报灾情和应急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应急防控处置的新闻发布筹备工作;承担市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2.2.1防控处置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消防支队、市应急救援支队及事发地政府:负责迅速集结队伍,调集应急设备、设施、药品和物资,赶赴事发现场,对农业有害生物进行调查、监测、核实、研判;立即组织、指导群众展开农业有害生物病虫防治,实施稻飞虱、蝗虫、田鼠等农业有害生物的诱(扑)杀并做好无害化处理;组织力量清除、销毁染疫农作物和农产品等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止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的扩散。
2.2.2卫生救护
市卫生局: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居民点卫生和群众人身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止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疫情在灾区发生和蔓延;迅速对被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危害的人员及处置过程中农药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2.2.3流通监管
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遂宁办事处:负责农资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流通领域违规违法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农药、化肥、种子、农膜、农业机械器具及零配件)以及违规违法经营有疫情的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产品及其他相关商品的行为,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市或在本行政区内流通。
2.2.4气象监测
市气象局、市农业局:负责对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为防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并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对降雨实施人工调控。
2.2.5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统筹、调拨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所需经费,并加强监督管理;监督、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对加入农业保险的对象及时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2.2.6交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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