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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决定》、《南宁市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南宁市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服务对象

  在南宁市注册、经营的工业、农业、商贸服务、建筑和房地产、交通等行业企业。其中市级层面重点抓大中型企业和亿元企业,各县、区、开发区重点抓辖区范围内的企业。

  四、服务活动的主要工作内容

  “服务企业年”活动以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主体,实行面上与重点兼顾,宏观引导与微观扶持相结合,完善政策和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态势

  全面开展“行千里路,访百家企业”活动,通过深入走访企业、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调查了解企业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调查研究我市重点企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及时掌握产业、行业、企业发展动态,研究促进企业、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强化宏观引导,促进企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二)着力解决企业发展的突出困难

  1.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主要问题和矛盾,特别是在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机制转换、招商引资、煤电油运、产品销售、品牌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和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做好协调和服务;

  2.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融资、土地等生产要素制约问题;

  3.协调解决企业在企业用工、劳动保障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协调解决企业职工队伍稳定问题和安全生产问题;

  5.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的查处力度,调处一批重点投诉案件,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6.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调查研究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帮助企业理清发展思路,苦练内功,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8.宣传、落实我市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工作措施。

  (三)进一步理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的思路与措施

  在政策层面上着重研究解决企业呼声较高的完善扶持政策、扩大融资渠道、加大土地供给、简化审批手续、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工作领域,建立长效服务机制。

  1.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理顺我市各产业各行业发展定位的思路与措施;

  2.企业上市、发行债券、融资等方面的思路与措施;

  3.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方面的思路与措施;

  4.改革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特色园区建设的思路与措施;

  5.土地储备管理及项目“招拍挂”工作方面的思路与措施;

  6.政府奖励、财政扶持、税收扶持企业发展方面的思路与措施;

  7.扩大内需、促进增长方面的思路与措施。

  五、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南宁市“服务企业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车荣福 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

  黄方方 市委副书记、市长

  谢寿堂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黄家仁 市政协主席

  副组长:
  岑可成 市委副书记

  覃孟征 市委副书记

  翟宗华 市委常委、南宁警备区政委

  秦敬德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赵 波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

  刘长林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胡建华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肖莺子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周红波 市委常委、秘书长

  雷应敏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刘南生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瑞深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卢丽芬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赖贵寿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邓其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黄焕升 副市长

  温守荣 副市长

  周家斌 副市长

  吴 炜 副市长(常务副组长)

  文海兴 副市长

  潘和钧 副市长

  李国忠 副市长

  张国环 市政协副主席

  唐济武 市政协副主席

  崔建国 市政协副主席

  李秋明 市政协副主席

  梁峰林 市政协副主席

  颜石廉 市政协副主席

  袁曼虹 市政协副主席

  莫建芳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马日梧 市检察院院长

  卫自光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周如斯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阮兆丰 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

  侯小兵 市政协秘书长

  成 员: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房产局、市园林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招商局、市审批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宁海关现场业务处、市监察局、市台办、市法制办、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金融办、市绩效办,驻邕各金融机构,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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