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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决定》、《南宁市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南宁市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加快建立科学合理便捷效能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制,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健全项目招标采购制度。严格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改革完善资金审核、拨付方式,健全评估咨询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加强项目协调服务,尽快形成三级协调机制:全市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由市“项目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涉及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较大问题由“1180办”协调解决;一般性的问题由“1180办”各工作组协调解决。加强市直各部门、县、区、开发区与各项目业主及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项目审批、推进、督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强化项目前期及储备工作。加快做好项目规划、建议、方案选择、评估、决策等前期工作。积极开展“十一五”后两年及“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超前研究和谋划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项目,重点策划对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等项目。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确保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加强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做好策划、选择、组织、上报工作,建设和完善投资项目库。

  5.加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加强招商项目的组织和策划工作,做好项目可行性分析和投资回报率分析,引导招商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市产业、土地、规划和环保等方面要求,提高项目招商成功率。加强招商签约项目的转化推进工作,建立项目落地的协调服务机制,做好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跟踪、服务工作,为投资者提供最大的便利条件,提高招商引资项目履约率,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真正落地,在实施中达到“双赢”。

  (二)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以“服务企业年”为平台,积极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1.准确把握企业发展态势。全面开展“行千里路,访百家企”活动,调查了解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调查研究重点企业、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及时掌握企业、产业发展动态,研究促进企业、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2.着力解决企业发展突出困难。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当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政银企合作,协调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帮助企业办理相关土地规划及房屋建筑报批手续,解决企业用地困难。组织高级经理人才与企业对接,举办企业人才和技术工人招聘会,帮助企业解决在人才培养、企业用工等方面的困难。加强企业劳动保障等工作,妥善解决企业职工稳定和安全生产问题。组织一批技术、规划、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专家,深入企业提供有关管理、技术、配套产品及产业发展方向等方面的指导及咨询服务,选择一批科研成果项目向企业推介,协助企业解决在市场开拓、产品销售、品牌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开展财税政策宣传、咨询和培训活动,开辟企业纳税申报绿色通道,宣传落实我市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工作措施。做好企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招商引资、煤电油运等方面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3.建立健全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服务机制。以政策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创新园区体制机制等为重点,完善服务机制,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加强政策扶持,出台促进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缓解企业资金紧缺问题;出台政府奖励、财政扶持、税收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拉动企业投资。尽可能减免企业投资项目建设收费,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改革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特色园区建设,增强园区竞争力,引导企业聚集。

  4.加强企业融资服务。完善和健全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缓解融资困难。建立政银企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政银企洽谈会,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合作,确保企业资金需要。加大财政对国有担保机构的注资力度,建立市、县区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一步提高担保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能力。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民营担保机构参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进风险投资,引导创业投资公司投资中小企业。

  三、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协调、服务、检查和督促,及时协调解决开展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赋予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工作处置权,做到有责有权。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目标,逐一落实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领导联系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和问题处理制度。各县、区、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的工作部署,分别制订具体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转变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六个着力”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把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抓紧抓好抓实。发扬实干精神,弘扬实干为国、实干为民、实干为荣、实干为责的风气,形成鼓励想干、会干、能干、实干、快干、多干、真抓实干的氛围。坚持业主、企业负责制,要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添乱,做好项目审批、筹资、供地、规划、评审等方面的服务,营造推进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成立项目联合审批核准工作组,积极推行并联审批,为企业和投资者做好服务。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研,带着感情、带着责任上门服务,扎扎实实推进项目建设,实实在在协助企业解决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鼓励和支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超常规办”,在提出非常措施、采取非常手段、加大非常力度的过程中出现的工作失误给予宽容,但绝不允许只说不干。对不干事、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的,要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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