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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静脉穿刺直管术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静脉穿刺直管术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2009年4月7日 新发改医价[2009]759号)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经研究,现就静脉穿刺置管术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静脉穿刺置管术(编码120400010)价格三级医院由30元/次调整为20元/次、二级由28元/次调整为18元/次、一级26元/次调整为16元/次。
  二、硬膜外连续镇痛(编码330100010)说明中增加“静脉连续镇痛按50%收费”。
  三、过道临时加床床位费(编码110900001r)价格三级医院6元/床日,二级及以下医院5元/床日,加床配置标准和普通病房(A类)多人间一致。此类病床不得收取取暖费、空调升温、降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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