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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

  备注:1. 产品认证以当年颁发证书为依据。2. 目标任务与2008年累计计算。

  附件2
  县(市、区)200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表

类别

主要内容及目标分值

落实情况

得分

备注

(40

分)

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门机构(10分)

未成立机构不得分

 

以编委文件为依据

有专职工作人员3-5人,定期报表、信息报送及时(5分)

少于3人得2分,无专职人员不得分,报表、信息报送不及时酌情扣分

 

调查核实

相关监管制度完善、规范(5分)

未建立相关监管制度不得分

 

查相关资料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落实专项工作经费5-10万元(8分)

落实5万元以上得5分,3-5万元得2分,未落实不得分

 

以财政拨款单为依据

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农贸市场、重点基地有宣传专栏,基地农户参加培训,有技术资料(4分)

未设立宣传专栏及未开展培训均不得分

 

实地调查核实

重点基地、专重大户生产过程记录、农业投入品记录等档案资料真实完整(4分)

无相关记录不得分,记录不完整适当扣分

 

查阅相关资料

定期不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农资市场清理整顿,蔬菜农残合格率92%以上,市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程度高(4分)

查有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蔬菜农残合格率低于80%、市民满意程度低于50%的均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抽样调查

(30

分)

成立专门的检测机构,有固定的检测场地(5分)

未成立相应机构不得分

 

以编委文件为依据

配备有农残速测仪、1-2台荧光增白剂检测仪等相关检测设施设备(5分)

无相关检测设备,全县(市)区相关仪器总数少于3台的不得分

 

实地查看

落实监测检验专项工作经费5-10万元(8分)

落实5万元以上得5分,3-5万元得2分,未落实的不得分

 

以财政拨款单为依据

定期对农贸市场、重点基地开展检测工作,检测记录完整(4分)

每年监测检验总数低于20次的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

积极支持配合省、市蔬菜农残等例行监测工作(2分)

不配合省市例行抽检的不得分

 

调查核实

检测人员参加业务技术培训(6分)

未参加业务培训不得分

 

调查核实

(30

分)

领导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标准化工作专人抓、专人负责(5分)

未成立领导小组,农业标准化工作职能职责不明确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

示范基地建设好,规范化、标准化质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五个一”工作落实(5分)

示范基地面积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化质量不高的酌情扣分

 

现场核实

宣传培训工作落实,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标准化意识强,完成信息报送任务(5分)

未开展培训、无相关技术资料的不得分

 

现场核实,查阅相关资料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认证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分)

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比例相应得分,超目标任务适当加分

 

以当年所颁证书为依据

完成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加贴目标任务,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有产品被评为四川名牌农产品(5分)

根据完成标识加贴目标任务比例相应得分,品牌创建工作不落实的不得分

 

查阅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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