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各地要结合农业科技 “三大行动”(大培训、大示范、大推广),抓好 “五个一”的落实(重点生产基地立一块牌子,基地农户户平一份技术资料,龙头企业健全一套管理制度,规范一份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档案,骨干农民人手一张标准化卡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全市每年新建不少于1000亩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总体要求,积极开展相应的创建活动,通过高质量核心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引导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建立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过程记录和农产品销售档案,实现可追溯管理。同时,通过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引导千家万户的农民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行科学施肥,合理用药,适时采收,按照标准化组织生产、加工和流通。
(二)强力打造特色农业品牌。要狠抓“三品”认证工作,力争2009年全市实现2个县(市、区)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整体认定。引导企业增强贴标意识,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重点龙头企业销售产品的贴标率达到80%。大力培育地方特色品牌,积极申报部、省名牌农产品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对获得“三品” 认证或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要及时兑现相关奖励政策。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品牌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打造特色农业品牌。
(三)切实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的落实。各地必须配备荧光增白剂检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等设备,有序开展相关检测工作。全市“三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要落实速测人员,开展速测工作,建立完善生产基地现场检查制度、污染源报告制度及基地产品检测准出制度。力争通过2-3年的建设,在全市建成“市有中心、县(市、区)有站、基地(市场)有网点”的上下贯通、专业齐全、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四)着力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一是建立入市检测制度。市级农产品批发市场都要设立农残快速检测室,认真开展入市产品自检工作。二是建立备案登记免检入市制度。在认证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凭包装标识或产地管理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免检进入市场。三是建立入市农残超标农产品销毁制度。对入市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对复检仍不合格的,要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销毁。四是建立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农产品生产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或销售者名称、采收日期,以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管理。五是加强监测检验工作。市检测中心要不定期对市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进行抽样检测,严格把好监测检验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