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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完善决策基本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价、反馈纠偏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群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对违反决策程序和制度、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人责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年内试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快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加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行为,强化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水平和层次,继续规范和加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尤其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落实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的全过程,严防暗箱操作,严防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或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微观经济活动。
  积极推行行政问责,规范政府绩效管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行政问责:第一是对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执行不力问题的行政问责;第二是对公共资金使用不当、投资项目出现失误问题的行政问责;第三是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生命财产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问题的行政问责。
  三、落实措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把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工作责任,确保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认真履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廉政工作。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仅要做廉政的表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还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政府要对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出现问题,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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