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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缓解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六阶段(200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3.完善交通指路标识系统。增设道路隔离护栏30公里,增设指路标志2000面、路名确认标识3500面、地面标识500组,提高交通安全服务水平。

  4.扩大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以下简称ETC系统)的使用规模。加大ETC系统推广使用宣传力度,在八达岭、京石等高速公路新建100条ETC系统收费车道,提高通行能力。

  5.加快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加快建设交通信号区域控制系统、交通综合监测系统、实时交通信息服务与交通诱导系统、客运交通指挥调度系统、停车诱导系统、道路交通预测预报系统、公交信号优先控制系统,全面提升交通科学管理水平。

  (五)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1.继续实施机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一日高峰时段停驶交通管理措施。调节道路交通负荷时空分布,削减高峰时段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做好跟踪监测分析等工作,研究长效措施。

  2.研究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价格。通过经济手段引导机动车尽可能停放到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楼(场),减少进入中心城区机动车数量,缓解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和因地面停车导致的交通拥堵。

  3.扩大错时上下班范围。研究调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上下班时间,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实行弹性工作制,鼓励网上办公。

  4.规划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编制北京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规划准则和实施商务中心区、广安门内大街等重点地区及人流量比较集中区域的行人与自行车系统优化改造。

  (六)加强交通宣传教育。

  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加大对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人文交通、科技交通、绿色交通”,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主要包括:开展第三个公交周和无车日活动,继续做好每月排队日和让座日工作。倡导“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文明、管理文明、服务文明”,努力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现代交通文明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缓解市区交通拥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市发展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市容管理、交通、财政、国土、环保、园林绿化、公安交通管理、城管执法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抓好组织落实。

  (二)建立评价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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