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进一步发挥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的职能。
(十九)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公正、公平、公开地选拔任用干部,进一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研究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加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对审批全过程的监控。
(二十一)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已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
(二十二)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开发建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二十三)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二十四)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建设。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我委职能相关的投资决策、项目审核、项目监管、工程建设招投标、价格决策、收费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各处室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工作规则,特别是对重点岗位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研究建立领导干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二十五)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二十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这个核心,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强对委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深入推进监督工作,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重点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