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加强查办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完善督办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加强案件剖析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十二)做好牵头的两项工作。(1)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等行为。(2)切实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其服务和收费行为。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两项专项治理。(1)加强对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地区、淮河流域、海河流域等重点地区的环境监测,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规违法等突出问题,强化对环境行政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2)认真治理征地拆迁、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消费权益等问题。加强对我省支援抗震救灾物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保证中央和我省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十六)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全面开展思想作风整顿,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抓好省“十大实事”的落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认真解决政风行风热线和民主评议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发展改革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
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十七)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继续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备案制度,进一步明确省市核准权限,下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尽快出台《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公示制度。加强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重点项目稽察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