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实施的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校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州情,改革创新,按照“以县为主、州级统筹,先拆后补、限拆定补,分期拨款、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财政倾斜、分类安排”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不断创新机制和方法,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工作任务,从根本上改善我州中小学办学条件。
(二)工作目标
力争从2009年到2010年两年时间内,基本完成全州中小学358995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校舍建设质量安全性大幅提高,抗震能力明显增强,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三)规划原则
1. 截至2008年3月,全州中小学D级危房面积为566516平方米。其中:2008年全年已完成指令性计划排除D级危房57321平方米;全州中小学布局调整,收缩撤并校点可自然消除D级危房21088平方米;农村初中工程按2007年至2010年建设规划(含2008年新增项目计划),可排除D级危房面积9760平方米;教师住房119352平方米D级危房的排危纳入“乡镇低收入教师廉租房”建设项目统筹安排。以上共计可排除D级危房面积207521平方米。从而确定全州中小学358995平方米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在今、明两年内全部排除。以后全州中小学新增的D级危房列入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进行改造。
2. 各县市现有中小学B级和C级危房,按照以县为主的原则由各县市负责修缮改造,同步完成排危任务,并列入考核。
3. 由于中央及省已锁定全州“普九”义务教育债务余额,各县市在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得新增义务教育债务。
4. 各县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考虑排除处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危房,尽快消除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
5. 全州范围内已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中小学校舍,必须于2010年底前全部拆除。特别是已列入农村中小学校舍排危改造项目,且排危资金已安排的危房,必须立即拆除。2008年3月普查锁定的危房面积在中小学校舍GIS管理信息系统中只减不增。
6. 各县市可结合实际采取科学、合规的建设方式,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实行工程项目代建制,由专业建设单位按规范程序操作实施,待统一验收合格后交付学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