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畜牧厅、自治区公安厅等关于印发2009年自治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快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加强对大型农资企业和重点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的帮助和指导,支持和鼓励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发展农资直供、连锁配送、连锁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标识品牌、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服务规范,努力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净化农村农资消费环境。
  (三)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农业、畜牧、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鼓励、引导和督促农资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对守信企业予以宣传扶持,促进其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失信企业依法严厉惩戒,加大监管力度。
  五、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假合力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职责作用,组织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各级公安、工商、质检、供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和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各级农资打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协调小组每年应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农资打假的有关工作,对重大农资案件要及时协调查处,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打假效能。
  六、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一)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列为重要工作,保障工作经费,不断改善执法手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强化层级监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着力抓好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农资打假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机构稳定、执法有力的各级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队伍。积极推行农资义务监督员制度。要继续加大对基层执法体系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农资打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三)广泛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宣传。 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农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把握农资购销形势,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同时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要案、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表1
  2009年1-( )月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查获数量

货值金额

查处起数

检查

企业

整顿

市场

受理举报案件

捣毁制假窝点

挽回经济损失

出动执法人员

印发

资料

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金额

单位

公斤

台件

万元

个/次

个/次

万元

人次

万份

万元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1种子(含种苗、种畜禽)

 

 

 

 

 

 

 

 

 

 

 

 

 

 

 

 

 

 

 

2肥料

 

 

 

 

 

 

 

 

 

 

 

 

 

 

 

 

 

 

 

3农药

 

 

 

 

 

 

 

 

 

 

 

 

 

 

 

 

 

 

 

4饲料

 

 

 

 

 

 

 

 

 

 

 

 

 

 

 

 

 

 

 

5兽药(含渔药)

 

 

 

 

 

 

 

 

 

 

 

 

 

 

 

 

 

 

 

6渔机渔具

 

 

 

 

 

 

 

 

 

 

 

 

 

 

 

 

 

 

 

7农机及零配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