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社
关于印发2009年自治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农市〔2009〕5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业局、畜牧局、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各地(州、市)农业局、畜牧局、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自治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持久地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将《2009年自治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在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
电话:0991-2878226、8551484
传真:0991-855148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社
二○○九年四月七日
附件:
2009年自治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农资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广大农民对农资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当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上农产品市场价格疲软,农资价格高位运行,农业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各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建立农资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利益,推进放心农资进村入户,确保全区农业生产安全,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农资市场形势依然严峻,个别地方制假售假行为还没有彻底根除,农资打假监管能力和手段还不能完全适应需要,假劣农资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有发生,实现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农业、畜牧、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假劣问题,重点做好春耕备耕、三夏、秋播三个关键农时季节的农资监管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积极推进放心农资进村入户,进一步增强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提供重要保障,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二、强化源头控制,加强市场整顿
(一)加强农资生产主体资质管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资质条件的审查,强化关口前移。按照《
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和“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公开程序,严格条件,接受监督,确保发证企业和发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