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定出台相关改革方案。加紧推动出台《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按照《纲要》的要求,积极探索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先行先试的自主权,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领域改革、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创新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新突破。(市委政研室牵头)
(四)制定或修编相关规划。各区、各部门要对照《纲要》提出的涉及各自工作领域的目标和任务,在4月30日前研究提出需要制定的重点领域专项规划或修编已有规划,并报市贯彻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贯彻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综合平衡后制定需要编制或修编的重点领域专项规划计划,报市贯彻落实《纲要》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对上报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进行修订完善,并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纲要,完善各层次、各领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实施机制。按照《纲要》提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制定《深圳市现代产业体系总体规划》,坚持产业第一和产业强市战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按照《纲要》提出“把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科技园区”的要求,编制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规划,深入总结深圳高新区规划建设取得的经验,进一步明确深圳高新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路径,为建设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高科技园区提供行动计划。以《纲要》为重要依据,启动“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制定“十二五”规划编制方案,提出“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高新办牵头,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及光明新区参加)
(五)推进实施重大事项、重要基地和重点项目。
1.大力发展以自主创新为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突出电子信息产业的龙头地位,重点发展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家庭等产业,促进数字视听产品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电子信息高端产品制造业,打造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有关区参加)
2.积极推进通讯设备、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基地、精细化工生态产业园、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航天科技产业基地以及九大传统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贸工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有关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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