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加强储备,突出重点,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市规划局、国土房产局要积极配合,有计划地储备并优先落实我市重大项目用地。市规划局与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应提前充分协调,加强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与重大项目计划的衔接,保障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市国土房产局对于确定用地范围的重大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年度计划;对于涉及占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纳入年度农转用报批方案,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市规划局、国土房产局、农林渔业局应尽快研究解决因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符、占用农用地(耕地)或林地等影响用地审批进展的问题,并建立畅通高效的市、区沟通协调机制,大力解决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存在的各类问题。此项工作由市规划局、国土房产局负责,农林渔业局、各区政府及光明新区参加。
(十七)及早谋划,提前实施,积极推进我市轨道网络及跨境交通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等部门要加快轨道三期、莲塘口岸等重大项目的规划论证,强力推进各项前期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重大办)、规划局、轨道办等部门负责。
(十八)科学预判,加强监测,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工期。市建设局应每月及时发布主要建材价格信息,并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市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布大宗设备供应信息,加强供应链条管理。项目单位、总承包商、施工企业应该根据各项施工要素动态情况,科学编排工期,优化施工组织,切实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十九)调整思路,统筹兼顾,扩大政府投资流向。通过调整政府资金投向和比例,适当提高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占年度政府投资比例,进而确保支柱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升级有效延伸。重点在自主创新项目、高新技术产业示范项目、高新厂房改造、工业园区配套、总部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业扶持、专业交易平台升级等领域加大政府投资力度。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四、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二十)抓住机遇,积极申请,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要抓住当前扩大内需的机遇,加强储备符合中央投资重点、亟需资金的在建重点项目,全力争取国家支持,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二十一)拓宽渠道,创新体制,打造多元化项目建设平台。打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单一投入的模式,轨道交通、城市路网建设、旧城旧区旧村旧工业区改造、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可通过引入银团、发行债券等方式,采取多样化投融资模式,尽可能广泛吸引、筹集社会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在本意见出台后1个月内提出方案,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