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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二十三)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定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创建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修订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南,建立专家库,大力培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机构,力争在机械、冶金、建材、轻纺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中,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机构。责任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二十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充分发挥首都科技创新、人才智力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加快组建安全科技管理团队,力争在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研发上取得新突破,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各区县政府
  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二十五)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工程。在整合已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新建行政执法等4个核心业务系统,推进条块资源整合与共享,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格局,实现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全覆盖动态监控。率先在高危行业领域建立起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上报的各类隐患按照危险程度进行分级分类,及时做出预警、研判。
  责任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二十六)建立安全生产统计指标体系,动态反映各行业、各区县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决策能力。
  责任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农业局,北京铁路局
  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二十七)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行业组织作用,引入保险等预防机制,健全完善救援、培训、信息、教育、科研等安全生产支撑体系,拓宽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渠道。
  责任单位: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完成时间:2009年11月底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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