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继续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力、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
巩固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不正之风的工作成果,严格规范报刊发行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纠正利用职权强行征订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的不正之风。
各县市、各部门可根据本县市、本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的突出问题,结合其他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清理纠正工作。
三、抓好工作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纠风工作责任主体职责,落实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纠风工作的政治责任,把纠风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总体规划、寓于各项改革和政策措施之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各部门和各行业要齐抓共管、加强配合、协力推进,切实负起责任,防止推诿扯皮,把纠风工作贯穿于业务工作全过程,把解决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专项治理与树立行业新风相结合,深入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和杜绝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2009年列入州直纠风目标管理的部门和行业有:州发改委、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文体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财政局、审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经贸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旅游局、水利局、农机局、消防局、烟草专卖局、伊犁电力公司、统计局、粮食局、煤炭局、计生委、广电局、邮政局等37个部门和行业以及州直属县市、霍尔果斯口岸。各纠风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对照《2009年伊犁州直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考核细则》的内容逐条抓好落实。自治州将对纠风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二)完善制度措施,推动纠风取得实效。要重视和发挥纠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做到相互配合,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自治州纠风办将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办法,构建纠风工作操作体系,加强指导和督查,统筹推进,推动纠风工作取得实效。制定实施《伊犁州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督察考核办法(试行)》,由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其他参与配合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专项治理工作牵头部门及参与配合单位的作用,努力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制定实施《伊犁州纠风工作信息采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通过高效灵敏的信息网络和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州直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时期纠风工作重点,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法规、政策,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纠风工作动态和成果,加强社会监督,交流工作经验,为各级领导统揽全局、科学决策提供服务和依据;制定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程序守则(试行)》,规范行评工作,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伊广行风热线、纠风案件查处工作的联动机制、责任机制、评价机制,促进行风评议、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