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国际旅游岛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已基本完成,今年要推进4家市内免税商店建设,加快与旅游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金融机构要着重满足清水湾、神州半岛、海棠湾等在建及拟建大型国际化旅游景区的资金需求,为旅游消费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确保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改善民生是保增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金融机构要履行社会责任,在解决民生欠账等方面有所作为。要为保障性住房、城乡医疗中心及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供金融保障;要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下岗人员、农民工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五)全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搭建省级信用担保平台,帮助市县政府做大做强担保机构,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机制,扎扎实实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切实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支持。把对企业贴息、对担保机构补贴和对贷款银行奖励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支持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要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争取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更多进入中小企业,鼓励信托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来海南开展业务;三是鼓励中小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发展。有计划、分步骤推动优势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鼓励和支持符合再融资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和引导优秀中小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资金。支持2家证券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的方式,协调解决其注册地与管理总部两地分离问题,争取其总部迁回海南。
三、主要措施
2009年的金融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政府的组织增信优势和银行的融资优势,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建立完善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沟通协调机制。打破政银之间信息沟通不够及时顺畅、信息资源共享不充分的局面,进一步健全畅通的项目建设融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有关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参加的重点建设项目融资需求政银恳谈会,交流行业动态、发展战略、结构调整、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产品等信息。拟每季度召开一次政、银联席会议,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建设厅、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工信局等部门通报新增项目、在建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情况,各银行机构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金融政策、信贷服务信息,双方就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进行商谈,改变项目找不到资金和资金找不到项目的状况,实现项目和资金的快速高效对接。重大问题及时报省政府研究解决。
(二)努力创造更加宽松、良好、有效、优惠的金融环境。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用带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有效落实,促使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有效结合。从我省实际出发,建立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对金融机构的年度奖励办法、农村信用社发展奖励办法、引进金融机构奖励办法、中小企业成长性奖励办法等具体措施,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为保持全省经济增长提供有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