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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玉林市2008年度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少数部门的行政执法法律文书仍存在不够统一、不够规范的现象,案卷归档制度执行不严格,处罚案卷装订不规范。有的部门没有专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以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代替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存在“重许可、轻监督”的现象。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制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玉林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个案评查,市执法监督部门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制定机关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程序备案规范性文件的,或者起草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备案机关或者法制机构要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予以通报。
  (二)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协调监督制约机制运行,减少执法随意性。
  各行政执法部门应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权力运行机制。法制部门要积极配合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相关工作。各行政执法部门应研究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体系。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有关单位存在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不按规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不依法履行审查职责、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违法收取费用、事后监督不力等情况,由市监察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责成有关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对有严重违法执法行为的执法人员,市法制办可吊销其行政执法证件。
  (三)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坚持抓好执法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市法制部门应认真做好组织、参与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和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的审查工作,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坚持抓好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文书,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书,做到文书齐全、手续完备。建全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做好案卷处理的程序,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档案文书的制作归档质量。在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方面,要按照 “谁许可、谁监督”的原则,认真开展实施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许可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集中审批效能,进一步强化中心的内部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行窗口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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