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质量逐年提高。各县(市)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规定,严格按照自治区、玉林市清理公布的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和项目全面清理,依法设定,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绝大部分部门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行政执法文书的标准、格式、内容、编排顺序、案卷装订等规范统一。
(五)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根据“两集中、八公开”的要求,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服务项目统一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对窗口充分授权,实行“一站式”服务,办事全程“阳光操作”,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行政效率大为提高。
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检查发现,各县(市、区)、各市直部门都存在备案观念淡薄、报备工作不及时的问题,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往往没有及时向市法制部门备案,违反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的规定。由于报备不及时或不报备,市法制部门无法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观念亟待提高。
(二)监督制约机制运行不够协调,行政执法随意性较大。
市直及各县(市、区)行政执法部门已建立立案、调查取证与审核决定分离、告知、听证、送达、执行、监督等运行机制。但检查中还是发现行政审批超时限,行政许可项目的程序不够规范以及行政处罚案卷存在审批程序缺失,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有的部门在实施一项行政许可的时候甚至出现增设前置条件的现象。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三)少数部门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
行政许可法》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对执法人员的监督日渐加强。但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没有认识到位,缺乏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行政理念。有的部门工作人员对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程序和许可要求条件不熟悉,业务水平不高。有极少数部门安排一些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在执法岗位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乱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
(四)法律文书不够统一、规范,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力度不够,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仍存在薄弱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