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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通知


  不论在政策情景还是外推情景中,我省的能源消费量和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均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与政策情景相比,到2010年和2015年,外推情景的能源消费总量将多增加399.47万吨和1066.69万吨,占外推情景当年能源消费量的6.6%和12.8%;同时,外推情景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也将多增加801.73万吨和2140.85万吨,占外推情景当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7.9%和16.5%;因此,政策情景具有比较明显的节能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效果。

  另外,与外推情景相比,在2010年和2015年,政策情景的人均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也将相对多减少0.3吨和0.77吨;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将多减少0.26和0.42吨。

  可再生能源的较快发展也将对我省的节能和减缓温室气体排放产生重要影响,预计到2010年水电和风电的总装机将分别达到500万千瓦和502万千万,相当于节约971.36万吨标煤,减少1949.51万吨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水电和风电的总装机将分别达到1271万千瓦和602万千瓦,相当于节约1675.12万吨标煤,减少3362万吨二氧化碳排放。与2005年相比,政策情景在2010年和2015年能源消费量分别增长28.9%和66.3%的情况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则分别增长19.9%和43.8%;外推情景在2010年和2015年能源消费量分别增长38.1%和90.7%的情况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则分别增长30.2%和71.2%;由此可见可再生能源的减缓排放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四、甘肃省煤化工重大工程效果评价

  鄂尔多斯盆地位于黄土高原,是我国第二大沉积盆地,盆地内蕴藏着丰富的能源资源,已查明的煤炭资源储量占全国的39%,煤层气资源量占全国的16.4%,石油可采资源量占全国的6.7%,天然气可采资源量占全国的10.5%。甘肃省鄂尔多斯盆地地处鄂尔多斯盆地的西南缘,位居陕甘宁三省交汇处。位于平凉的华亭煤田是国家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黄陇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重要的煤炭基地,平凉、庆阳二市已探明的煤炭资源量86.78亿吨,占全省探明资源量的71.06%;两市预测煤炭资源量1363.4亿吨,预测资源量占全省预测资源量的96%。根据国家《关于编制甘肃省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工作方案》的要求,我省已编制完成了《甘肃省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据此测算,2010年发电耗煤将达到780.17万吨标煤,将排放1776.44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15年发电耗煤将达到2047.45万吨标煤,将排放4662.03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按1吨煤化工产品原料和加工能耗4吨标煤计算,2010年煤化工耗煤将达到240万吨标煤,将排放546.48万吨二氧化碳当量;2015年煤化工耗煤将达到528万吨标煤,将排放1202.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近此基地的煤电和煤化工项目的耗煤量就将大大超出规划情景中2010年和2015年的能源消费增长总量,也将超出外推情景在2010年和2015年的能源消费增长总量。同时,2010年和2020年风电和水电发展带来的节能量还不到煤电和煤化工耗煤量的1/4,未来能源发展和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将难以实现。2007年,西北电网总体供需平衡有余,我省电力供需基本平衡,随着鄂尔多斯盆地能源基地的建设,我省将逐步向电力输出型省份转变。2010年和2015年甘肃鄂尔多斯煤炭基地的规划发电量将分别占我省届时电力总需求量的30%和57%,而2007年全省水电装机已占发电总装机的40%,因此,甘肃鄂尔多斯煤炭基地的发展将使我省逐步成为二氧化碳排放量输出省份。

第六部分 甘肃省应对气候变化的保障措施


  为了完成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能和能源替代的保障和支撑体系,扎实推进温室气体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各项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体系

  应对气候变化,必须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手段,从加强部门协调、拓宽融资渠道、依靠科技支撑、健全法规制度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将应对气候变化与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摆到重要战略位置。要健全相应的法规体系,完善地方各类标准,根据我省实际,加快拟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省级各部门按照统一法规、统一规划、统一监管的要求,加强对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监管力度,落实责任。

  二、强化组织保障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加强机构建设和各类管理制度的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国办函〔2008〕158号)要求,成立专门的应对气候变化机构,并归口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管理,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重大战略、方针和对策,统一部署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解决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议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和管理全省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活动,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研究和管理制度的建设。同时,在重大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中充分考虑到气候变化的因素。

  三、推进国际合作

  充分利用国际气候变化领域的资金、技术和机制,从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多边或双边国际合作。“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提出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在境外获得减排抵消额的手段之一。对我省来说,积极利用清洁发展机制引进能效技术,对推动能源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节能具有可观的促进作用。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工作,与国家部委、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保持联系,获取更多的信息和项目机会。

  四、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

  各有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引导和支持,整合省内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力量,带动全省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科学研究,加强未来气候的预测,并重点研究气候变化对水资源、农业和土壤的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同时,要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外省市和国外积极引进先进的能效技术,并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

  五、加大资金投入

  要在能源领域适度放开投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民间资本准入制度,明晰责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的运营(政府给予补贴,企业通过技术进步节约成本盈利);通过国家试点、财政资金支持、世行、亚行贷款和欧洲投资银行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贷款,以及国际金融公司与国内多家商业银行合作的能效及可再生能源项目贷款,争取获得国家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清洁发展等专项基金的支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促进《黄河中上游及祁连山区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早日立项。采用投资适度倾斜政策,打破行政分割界限,对有利于提高能效的技改项目给予积极的财政支持;以创新基金、产业发展基金等形式对技术含量高、有利于温室气体减排要求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六、提高公众意识

  通过各类媒体、部门、学校加强气候变化方面有关知识的宣传,提高全省人民的资源环境意识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引导公众建立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如使用节能的家用电器、充分利用公共交通设施、购买和使用再生纸以及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等,使其成为每个公民自觉的行为准则。

  表1 2007年甘肃省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单位:万吨

源 和 汇

二氧化碳

(CO2)

甲烷

(CH4)

氧化亚氮

(N2O)

二氧化碳当量

(CO2eq)

所占比重

(%)

能 源

活 动

化石燃料燃烧

10339.23

 

0.24

10412.18

77.83

生物质燃料燃烧

 

7.67

 

161.14

1.20

煤矿开采逃逸

 

23.66

 

496.81

3.71

油气系统逃逸

 

0.20

 

4.15

0.03

小计

10339.23

31.53

0.24

11074.27

82.78

工业生

产过程

 

935.74

 

 

935.74

6.99

农 业

水 稻

 

0.1092432

 

2.29

0.02

农 田

 

 

0.722

223.82

1.67

动物消化道

 

40.71491

 

855.01

6.39

动物粪便

 

3.196283

0.8

315.12

2.36

小 计

 

44.02044

1.522

1396.24

10.44

城 市

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

 

5.12

 

107.52

0.80

工业废水

 

2.35

 

49.35

0.37

生活污水

 

3.25

 

68.25

0.51

小 计

 

10.9

 

228.9

1.71

土地利

用变化

和林业

森林和其他木质生物质储量的变化

-272.07

 

 

-272.07

-2.03

森林转化

14.96225

 

 

14.96

0.11

小 计

-257.108

 

 

-257.11

-1.92

总 计

 

11017.86

86.45044

1.762

13378.0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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