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切实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纪检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加强对市政府确定的为人民群众办的十八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现“政风行风热线”户外直播,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
(五)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完善干部廉政鉴定制度。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局党组担负全面领导我局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局纪检监察组要积极协助党组搞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沟通联系,搞好协调配合,整合反腐倡廉工作的各种力量和资源,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各科室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优势互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新的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情况调度、专项调研、工作检查等形式,搞好监督检查,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跟踪督查,确保我局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加大工作考核力度。严格年度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把反腐倡廉建设的检查考核纳入综合考核监督体系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年中对面上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和肯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