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经委、市国土资源局。
2.道路交通。执法重点是: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及拖拉机、摩托车违章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运输企业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超长客运安全管理措施、“五不出站”制度、“三品”检查、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关等源头管理方面;公路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机局。
3.水上交通。执法重点是:客(渡)船舶签单管理、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雾冒险航行、救生衣常态化管理等方面。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4.危险化学品。执法重点是:查处非法、无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着力开展危化品安全保护装置专项监察执法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
5.烟花爆竹。执法重点是:查处烟花爆竹非法、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着力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及维护保养专项监察执法。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供销社。
6.非煤矿山。执法重点是:查禁露天矿山掏底崩落开采,限制并加快淘汰浅孔爆破;查处无序开采的小矿硐群;未经审批修建尾矿库和违规排放尾矿、超量排放存储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今年重点开展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监察执法行动。
主要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
7.消防及公共安全。执法重点是: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小企业、小作坊的火灾隐患;文化娱乐、体育场馆、宾馆饭店、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全,疏散通道、出口安全畅通情况;重要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和检测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气象局。
8.旅游。执法重点是: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维护、检测;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和租用旅游车辆情况;旅游客运趟次签单和旅游客车安全管理情况。
主要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
9.大型重点工程、建筑及城市公用设施。执法重点是:严格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水电站、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落实重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及勘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安全责任,保证安全投入;以防范坍塌、高坠等事故为重点,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治理施工现场技术措施、指挥作业等环节的隐患;切实加强水电施工边坡治理,弃渣处理,严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对隧道施工加强超前勘探及通风,防止瓦斯爆炸、坍塌事故的发生;严防铁路施工吊装事故,加强火工器材现场管理。
主要责任单位:市规建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经委。
10.职业健康安全。执法重点是:生产性粉尘、毒物、物理性等职业危害的控制和防护。
主要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卫生局。
各行业和领域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另行制定下达。
(五)加大查违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一要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动。各区县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提出本地区依法打击的重点、执法行动的方法步骤,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执法的工作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停产停业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于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依法进行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并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二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贯彻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对发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要坚持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