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贯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师德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大力表彰宣传优秀教师事迹。坚决遏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把师德作为教师聘任、职务评聘、评先树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16.加大在职培训力度。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各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的投入。坚持“面向全员、骨干带动、突出农村”的原则,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培训时间每五年累计不少于240学时”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形式,组织实施好骨干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全员培训,造就一支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的校长、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
17.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科学核定教师编制,建立和完善规范、及时、严格、有序的教师梯次补充机制。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拓宽教师来源渠道,加强师资调配管理,重点向农村倾斜,逐步消除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将教师梯次补充纳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逐步加大分值权重。积极推进教师交流机制建设,建立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巡回授课、紧缺专业教师流动教学、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和农村骨干教师到城区先进学校挂职锻炼等教师交流制度。各中小学要建立与市内外名校、名师联系交流学习制度。
六、加强领导,创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18.落实各级政府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领导责任。各级政府要建立素质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订本行政区域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实施素质教育的责任制度,把实施素质教育列入考核领导干部和地方教育工作的主要指标。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新闻媒体不炒作高考、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19.依法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将义务教育全部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积极改善农村教师待遇,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确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水平。依法尽快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