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4.加强中小学实践基地建设。统筹管理全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认真开展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学生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促进学生学习成长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结合。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到2012年前每个县区至少建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5.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重视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入实施中小学生读书成材工程,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将读书节、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等作为校本教育内容制度化、课程化。推进学校“教风、学风、校风、校训”建设,培育良好校园精神,凝炼学校核心办学理念,打造鲜明的办学特色。推广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
  6.建立家庭、社会和学校教育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家长要依法保证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积极主动地组织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各级政府要为学生参加校外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提供必要条件。各级文化等部门要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和良好舆论氛围,做好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集体参观免费开放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承担学生学习参观、社会实践等责任。各级关工委、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搭建有效的活动载体。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继续办好各级各类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三、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7.严格课程管理。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进一步完善国家课程、具有东营特色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协调发展的三级课程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水平。加强普通高中选修课的开设和学分管理。
  8.控制班额,规范分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分重点和非重点学校,不得搞“校中校”,不得举办特长班、实验班;学生实行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不超过50人。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进行小班化教学。
  9.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实施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分级提高工程,结合构建和谐课堂,加强课堂教学方法的研究,评选推广优秀教学成果。倡导启发式教学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独立思考能力和动手能力。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积极探索基于教育信息化的新型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专用教室、阅览室、体育场等设施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开放的制度,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良好条件。
  10.深化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和以素质教育理念为核心的教师评价体系。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系统。深化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合理调控职普比例,逐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比例,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采取多种形式录取新生。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