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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对口联系民盟市委;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对口联系民建市委;
  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对口联系民进市委;
  市科技与信息产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口联系九三学社市委;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对口联系市工商联;
  未明确对口联系单位的政府有关部门,如确需对口联系,可与市委统战部沟通确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聘任特约人员等其他形式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
  (二)对口联系工作主要内容
  1.实行重要会议参加,重大事项协商、座谈、通报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会议,视情邀请对口联系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制定有关重要政策、规章和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论证,要召开座谈会,听取对口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的意见和建议;召开专业性会议,通报重要情况,组织重大活动,要邀请对口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民主党派组织的重要活动,视情邀请对口联系部门的负责人参加。
  2.坚持邀请参加重大事项的检查、视察制度。政府组织的监察、物价、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督等检查、视察活动,可邀请对口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或特约人员参加。
  3.建立联合调研制度。对口联系单位双方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定课题,进行联合调研。政府部门也可就某些专业性问题委托对口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进行专题调研。对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的调研活动,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4.落实领导互访制度。对口联系单位负责人应进行互访,加强联系与沟通,做好相关文件、资料、信息交流。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性文件、有关重要资讯和民主党派会刊、工作简报等应相互交流,及时送阅。
  三、加强对对口联系工作的组织指导
  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口联系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各对口联系单位要把对口联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业务科室专人负责。年初要制定对口联系工作安排计划,按规定、要求开展对口联系活动,年终要认真总结。对口联系双方要主动与市委统战部、市政府办公室的联系,争取工作上的支持与协调。

  附件:黑河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对口联系表

市政府有关部门

联系单位

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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