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33)进行税务登记并规范使用各种票据

  (34)资产管理

  (35)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

  4.档案、证章管理

  (36)档案管理

  (37)证书管理

  (38)印章管理

  三、工作绩效

  1.公益活动规模和效益

  (39)公益事业支出金额

  (40)公益支出占上年总收入的比例

  (41)行政办公费用和工作人员工作福利占当年总支出的比例

  2.项目开发与运作

  (42)项目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43)项目运作规范性

  (44)项目的创新性和可持续性

  (45)项目社会评价

  3.社会捐赠、募集、政府资助和政府购买服务

  (46)年度捐赠收入

  (47)年人均向社会募集资金额

  (48)年均接受政府资助额

  4.信息公开与宣传

  (49)公开接受、使用社会捐赠情况

  (50)公开公益资助项目种类及申请、评审程序

  (51)媒体宣传情况

  四、社会评价

  1.内部评价

  (52)理事评价

  (53)工作人员评价

  (54)监事评价

  2.公众评价

  (55)捐赠人评价

  (56)受益人评价

  (57)志愿者评价

  (58)新闻媒体评价

  3.管理部门评价

  (59)业务主管单位评价

  (60)登记管理机关评价

  (61)其他有关管理部门评价

  附件6:
  民办非企业单位诚信评估指标

  本评估指标由4项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70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总分合计为1000分。

  一、基础条件

  1.法人资格

  (1)开办资金

  (2)法定代表人

  (3)名称及印章

  (4)住所

  (5)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2.章程

  (6)章程经民主程序通过

  (7)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8)章程体现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特点

  (9)章程体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公益性特点

  3.变更登记和备案

  (10)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11)按规定办理备案

  4.年度检查

  (12)按规定时间参加年检

  (13)年检报告书内容完整详实

  (14)年检合格

  二、组织建设

  1.组织机构

  (15)员工大会

  (16)理事会及相应机构

  (17)监督机构

  (18)内设机构

  (19)党组织

  2.人力资源管理

  (20)工作人员的数量及结构均能满足工作需要

  (2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