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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41)编撰论文集及其他非正式出版物数

  四、社会评价

  1.国际影响

  (42)会员担任国际学术组织负责人总人次

  (43)承办国际组织委托活动

  2.表彰奖励

  (44)受厅(局)级以上机构表彰奖励次数

  3.相对人评价

  (45)交纳会费的个人会员比例

  (46)媒体正面报道次数

  (47)有志愿者参与过社团工作

  (48)接受社会捐赠

  附件4:
  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本评估指标由4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61项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总分合计为1000分。

  一、基础条件

  1.法人资格

  (1)活动资金

  (2)法定代表人

  (3)名称

  (4)会员

  2.办公条件

  (5)独立办公场所

  (6)现代办公设备

  (7)办公电话

  3.章程

  (8)宗旨和业务范围

  (9)章程制定程序

  (10)章程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4.登记和备案

  (11)按规定变更登记

  (12)按规定备案

  (13)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符合规定

  5.遵纪守法

  (14)年度检查情况

  (1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16)重大事项报告

  二、组织建设

  1.组织机构

  (17)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18)理事会

  (19)秘书处(办公室)

  (20)监督机构

  (21)分支、代表机构

  (22)党组织

  2.人力资源管理

  (23)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2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25)工作人员的聘用、培训和考核

  (26)工作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

  (27)主要负责人工作态度

  3.财务、资产管理

  (28)独立账户

  (29)会费收取

  (30)财会人员上岗资格

  (31)财务管理制度

  (32)财务是否公开透明

  (33)财务审计

  (34)是否税务登记及规范使用各种票据

  (35)资产管理

  4.档案、证章管理

  (36)档案管理

  (37)证书管理

  (38)印章管理

  5.其他管理制度

  (39)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工作绩效

  1.会员服务

  (40)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诉求

  (41)组织国内外交流活动

  (42)开展提高会员个体功能的服务活动

  (43)为会员提供各类优惠或免费活动

  (44)联谊活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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