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努力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加强妇幼机构建设,市妇幼保健院争取达到三级乙等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原则上需独立设置,按照等级妇保院或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建设。不断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全面开展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化“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和开展“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积极探索流动孕产妇管理模式。到2012年,妇女常见病检查率达到85%以上。
五、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十二)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形成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快中医医院上等级建设,市中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加强内涵建设,成为浙南地区中医医疗、教学、科研中心。到2012年,全市建成市级中医名院3所,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15个,培养市级名中医10名,中医学科带头人20名,每千人执业(助理)中医师数达到0.3人。
(十三)加快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充分挖掘温州中医药传统文化资源,成立温州市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和温州市名中医学术研究所,全面搜集整理现存的中医药文献资料,组织力量编辑民间单方、验方汇集,积极开展温州独具特色的中草药研究和推广。普及中医药服务,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5%以上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建成10个市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推广应用10项中医适宜技术。启动“百草园”项目建设,普及中草药知识。市级财政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中医药项目建设。在县级中医院上等级建设中,当地财政要给予必要的资金补助。
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组建强有力创建班子,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力争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到2012年,温州市建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绿地率达到31%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以上,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达到70%以上,灭鼠、蚊、蝇、蟑螂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建成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场。